危险作业罪的罪过形式及其规范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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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红赵浩.危险作业罪的罪过形式及其规范根据[J].长江论坛,2023(1):8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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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红赵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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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430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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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危险作业罪将责任事故犯罪的处罚时点前移,革新了生产安全领域的刑事规制格局,但该罪的罪过形式在实务和理论中都极具争议。将危险作业罪定为过失犯罪,从实质层面而言,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利于保护公共安全的重大法益,强化犯罪预防;就体系关联而言,符合法秩序统一原则,契合该罪法定犯的性质,利于优化生产安全领域的罪名体系;就文理依据而言,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匹配该罪的构成要件,利于妥当划定该罪的处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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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危险作业罪 过失犯罪 公共安全 具体危险 业务过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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