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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岗位司责者应强化的几种意识
引用本文:崔丽.“热点”岗位司责者应强化的几种意识[J].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8(2).
作者姓名:崔丽
摘    要:“热点”岗位是公安机关某些以特定对象群体为管理、服务内容,执法权限州对松散,行政环境相对复杂,职权内容涉及而广、政策性强,社会反映敏感的具体业务岗位。如车管、事故处理、户证、出入境管理等。这些岗位是公安机关执行政策和法律的窗口,公安机关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窗口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群众的重视和关注,对这些岗位的服务水平,服务质员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因此,作为“热岗”司责者除具备人民警察应有的政治、业务素质外,还必须强化以下儿种意识:一、依法行政,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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