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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引用本文:许东劲. 论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J]. 行政法学研究, 2002, 0(2): 58-63
作者姓名:许东劲
作者单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510055
摘    要:行政诉讼证据制度应奉行职权主义 ,以保护相对人 ;现行举证规则存在缺陷 ,不利于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应适当引进英美法的“推进责任和说服责任” ,发展和完善我国行政诉讼的举证规则。

关 键 词:行政诉讼  举证责任  职权主义  提证责任  说服责任

Evidence Presentation Liability in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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