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于已不利”并非自认成立之要件
引用本文:曹杰.论“于已不利”并非自认成立之要件[J].行政与法,2002(7):95-96,F003.
作者姓名:曹杰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法学院 河南开封475001
摘    要:自认的成立的要件有哪些,学界历来存在争论。然而“于己不利”作为自认成立的必备要件却从未 受到质疑。本文着重论述了“于己不利”不能成为自认成立之法律要件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归纳了自认成立应具备之要件,最后,对若干自认分支制度进行了重构。

关 键 词:自认  成立要件  “于己不利”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