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司法救济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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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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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司诉讼中,有很大一部分关于股权转让,但我国目前对于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后的司法救济问题无论在学界还是司法界都尚无统一意见,分析目前司法界及学界的处理方法,从不同的情况出发提出建议如下:虽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但未形成稳定的股权结构时的权利救济时,股东可直接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支持其优先购买权,而无须就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进行确认;已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且形成稳定的股权结构时权利的救济时维护公司现有的股权结构,而赋予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股东以侵害赔偿请求权的救济方式更为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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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股东优先购买权 侵犯 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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