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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重婚罪之“以夫妻名义同居”
作者单位:;1.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摘    要:重婚罪的司法适用率越来越低,以致无力有效应对不断上升的重婚犯罪的反常现象,已严重威胁到我国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应当摒弃以非罪化或罪轻化这两种思维模式应对重婚罪的司法衰微,重新认识重婚罪中的"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行为,从司法上遏制重婚现象的蔓延之势。

关 键 词:夫妻名义  同居  重婚  构成要件  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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