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盗坟的社会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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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易晓钟.论盗坟的社会危害[J].法学杂志,19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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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易晓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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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盗坟的现象在各地屡有发生。盗坟者昼伏夜出,象幽灵似的窜入坟山墓地,挖开坟墓,揭开尸棺,捣烂尸骨,取尽棺中之物,把这些珠宝金银、首饰翡翠、衣物钱币分别销售,可利用的棺木整旧翻新,高价卖出。这种行为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不满。为了迅速制止这股邪风的蔓延,打击盗坟分子,有必要对盗坟的社会危害性加以浅述一、侵犯了公民、集体和国家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不可侵犯。”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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