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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主体
作者姓名:黄世斌  李新枝
作者单位: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
基金项目:安徽省人民检察院2012年度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研究》
摘    要: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主体呈多元化分布。刑事案件的侦查者、公诉者、审判者、侦查监督者都负有审查职责。但审查缺乏实效性。为增强审查实效性,新刑诉法赋予人民检察院监督型审查主体资格。监督型审查主体的内部分工在刑诉规则第617条基础上仍有完善必要。

关 键 词:羁押  羁押必要性  审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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