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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通知的通知
摘    要: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通知》(国发(2000)3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是进入新世纪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统筹协调,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要把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各部门对本行业和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负责的责任制落到实处。市生态办要加强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统筹规划、综合平衡和组织协调。市环保部门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督,会同市计

关 键 词:生态  环保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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