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商榷——刑法第93条规定在农村基层适用的问题与建议
作者单位: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江西,赣州,341000
摘    要:

关 键 词:刑法第93条  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农村基层  适用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