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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建设局对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提出“五不准”
作者姓名:冯玉森
摘    要:为了规范城市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加强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中卫市建设局通过边议边改,制定出台了城市重点工程建设“五不准”廉政监督规定。一是建设单位工作人员不准为自己的亲戚朋友分包肢解工程;二是不准向施工单位推销建筑材料和施工设备,严禁向施工单位另外推荐、指派工程技术人员;三是不准接受施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

关 键 词:建设局  中卫市  城市建设  工作人员  重点工程建设  施工单位  工程技术人员  建设单位  廉政监督  行政行为  治理腐败  施工设备  建筑材料  有价证券  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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