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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六个规章的决定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8年第2号《商务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六个规章的决定》已经于2008年1月2日商务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部长陈德铭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关 键 词:贸易公司  商务部  废止  对外贸易  失效  部门规章  中外合资  管理办法  宣布  经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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