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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传统法律观念与律师制度之冲突
作者姓名:徐家力
作者单位: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
摘    要:作为一定的社会历史现象,律师制度不是与国家法律同时出现的,它是在国家和法律出现以后经历了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适应一定国家的法律的需要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在外国,律师制度源于古罗马奴隶制国家,发展完善于近代资本主义时期。现代意义上的律师和律师制度产生于外国。中国有数干年的文明史,在漫长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时期,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繁多,但一直未能产生现代意义上的律师。这一方面是由中国古代政治上的人权专制和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所决定的,但在这一基础之上产生的延续数干年的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传统的法律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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