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完善——兼谈债权人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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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琼娥,李雪琴. 浅论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完善——兼谈债权人的保护[J]. 理论月刊, 2003, 0(3): 51-5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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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琼娥 李雪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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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警官学院,湖北,武汉,43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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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公司法》,一方面执行的是极为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度,另一方面,债权人的利益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公司法设计的目标与现实出现了极大的反差。本文在考察国外公司法的基础上,从加强股东出资的约束机制、有效约束大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完善董事责任制度三个方面进行了探讨,以完善我国现行的公司资本制度,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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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资本制度 完善 债权人 |
文章编号: | 1004-0544(2003)03-0051-03 |
A brief discussion on the improvement of coporate systems in China and protection of credito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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