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伪"法统"就是废除以国民党《六法全书》为代表的一切反动法律--兼评对"中共中央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指示"的某些不实之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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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希坡. 废除伪"法统"就是废除以国民党《六法全书》为代表的一切反动法律--兼评对"中共中央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指示"的某些不实之词[J]. 法学杂志, 2005, 26(1): 123-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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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希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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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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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共和国成立前夕,中共中央于1949年2月22日发布的《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和确定解放区司法原则的指示》(以下简称“中央二·二二指示”或“中央指示”),是中国革命胜利的标志之一,也是打碎旧的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早已作为定论而载入革命史册。可是近年来却有人对此指示提出种种质疑。如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出版的《产权与法》(纪坡民写的一本论文集,以下简称“纪书”),奇谈怪论颇多,其中一个观点认为:废除伪法统,并未明确是指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本文以党中央的相关文献为依据,阐明废除包括国民党的《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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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Abolish the "Puppet Legally Constituted Authority" is to Annul All Reactionary Laws Represented by Kuomintang''''s Six Laws Pandec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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