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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间接证据在预审工作中的作用——审理陈明军纵火案的体会
引用本文:柳峰良,裴建民.发挥间接证据在预审工作中的作用——审理陈明军纵火案的体会[J].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6(3).
作者姓名:柳峰良  裴建民
作者单位:新疆兵团公安局预审处 836000 (柳峰良),新疆兵团农十师公安处预审科 836000(裴建民)
摘    要:一、突起大火,案件蹊跷 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三日凌晨三时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师一八五团十一连连长郝经彦家突起大火,一霎间,火借风势、迅速蔓延。当时,正值秋收大忙之际,劳累了一天的人们正在酣睡之中。待人们从紧张的救火声中醒来奔向火场时,大火已将屋顶烧塌,正在熟睡中的郝经彦夫妇及儿子被严重烧伤,(在次日送往石河子医学院的途中,郝夫妇先后死亡。)屋里的家具及电视机等物

关 键 词:确定重点  认定证据  审调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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