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自由·公平·信用:加入“WTO”后我国的民法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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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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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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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平等、自由、公平、信用既是我国民法的四大支柱 ,也是我国加入“WTO”所要依据的基本原则。我们应该在交易领域、投资领域、除某些特定的行业外的一切行业确立平等的国民待遇原则 ;要体现自由竞争 ,私法领域有一个如何解决好国家行政干预的问题 ;加强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倾销法、反政府补贴法等是体现公平竞争的重要手段 ;如何建立一个稳定的社会信用机制 ,对于我们建立真正健康的市场经济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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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平等 自由 公平 信用 民法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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