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年来,各地审计机关不断创新审计组织方式,引入社会中介力量参与政府审计,有效缓解了审计任务繁重与现有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既扩大了审计覆盖面,又加大了审计力度。引入社会中介力量,是指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等社会中介机构及人员参与政府审计,主要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借用社会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政府审计项目,审计项目主要由政府审计人员完成;另一种是把审计项目委托给社会中介机构完成,审计项目主要由社会中介人员完成,政府审计人员只进行必要的指导、协调。早年引入社会中介力量参与政府审计主要局限于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国际金融组织贷援款项目等,目前已扩大到了专项资金审计、企业审计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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