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法律事务专业实践课程标准的逻辑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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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葛现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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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南郑州,45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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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实践项目《高职法律事务专业实训课程标准的开发与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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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课程标准是确定一定学段的课程水平及课程结构的纲领性文件。课程标准的建立是一个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过程。法律事务专业实践性课程标准的制定应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坚持以高职教育年段为主,以学习内容为辅的原则,注重与法律岗位职业标准的对接,强化学生职业精神的养成,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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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事务 实践课程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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