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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赵伟通定贪污罪是正确的
摘    要:赵伟通一案发生在经济合同执行期间,其行为如何定性,不仅关系到赵个人权益得失问题,也关系到在改革形势下,法律如何正确保护专业户,承包户的利益问题。在赵案中,主犯是朱鹤云。主犯构成犯罪与否决定着从犯的犯罪构成。因而,赵是否有罪先要把握朱鹤云的犯罪构成。据案例所示,被告朱鹤云于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代表生产队与赵伟通订立了一份投资、风险、收益等比的《珍珠蚌养育合同》,合同规定生产队得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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