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克服“消极腐败的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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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敬军.如何克服“消极腐败的危险”[J].中国监察,2012(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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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敬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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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腐败消磨党的意志,瓦解党的队伍,削弱党的战斗力,是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腐蚀剂。这就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防止消极腐败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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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惩治腐败 反腐倡廉 血肉联系 党风廉政建设 深入开展 实际成效 综合治理 反腐败斗争 纪检监察机关 标本兼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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