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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立法之反思
作者姓名:王娜  朱永强
作者单位:1.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450000
2. 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检察院,452300
摘    要:一、对本罪客观行为范围的反思刑法将本罪的客观行为限定为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和醉酒驾驶行为。两行为都属于危险驾驶行为,但危险驾驶行为并非仅限于此。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危险驾驶行为应是指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安全驾驶规定,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它具体应包括无证驾

关 键 词:驾驶行为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疲劳驾驶  交通肇事罪  麻醉药品  犯罪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  精神药品  机动车  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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