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与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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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郝和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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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政协的名义提出创议 1949年,中国人民取得了革命的胜利,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已经建立起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对国体和政体、国家经济建设政策、民族政策和外交政策等都有详尽而明确的规定。因而说,《共同纲领》起到了国家临时宪法的作用。到1953年,《共同纲领》所规定的目标已基本实现,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中国人民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条件已经具备。因而在1952年12月24日,周恩来代表中国共产党提议,以全国政协名义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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