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查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标本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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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爱萍.彻查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标本意义[J].人大研究,2014(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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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爱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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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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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前不久,湖南省查处一起破坏选举案件,对在衡阳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以贿赂手段当选的56名省人大代表,依法确认当选无效并予以公告,有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512名收受钱物的衡阳市人大代表辞职。对涉案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党纪政纪立案调查,对涉嫌犯罪的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这一案件涉案人员之多、金额之大、性质之严重、影响之恶劣,堪称前所未有,说其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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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大代表 被选举权 衡阳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国家工作人员 贿赂手段 人大常委会 破坏 人民群众 涉嫌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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