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按照"精减项目、减少环节、规范程序、提高效率、明确责任、强化服务"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今年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政府廉政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意义重大。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继续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切实做到"应减必减"深入贯彻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继续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一)取消以下行政审批项目:1.国务院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2.法律、行政法规对某一事项只是作出原则的管理规定,但没有设定行政审批,我市地方性法规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按法定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予以取消;3.法律、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对某一事项只是作出原则的管理规定,但没有设定行政审批,市政府规章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4.市政府规章层级以下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