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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根源人固有的劣根性
作者姓名:万自新
作者单位:万自新系湖北省兴山县公安局 干部
摘    要:世界各国关于犯罪根源的研究纷繁众多,也很混乱。大的学派就有社会学派、生理学派、心理学派等。每一种学派都有足够的理论根据。在中国,对犯罪根源的研究除吸收不少国外的犯罪研究成果外,也有自己的学说:如私有制说,阶级和阶级斗争说,层次说。此外还有三因论,环境决定论,社会外因论,残余论,罪因综合群论等等。犯罪根源是个很复杂的问题研究起来首先需要弄清楚:一是犯罪学本体意义上的起源问题;二是犯罪根源存在于个体还是社会中的问题;三是关于人与人性的问题。对于上述三个问题分析透彻,就不难看出人犯罪的最本质的根源存在于人的攻击、利己、纵欲、逆反、嫉妒等这些固有的劣根性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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