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以重庆市江北区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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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中国.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以重庆市江北区为例[J].重庆行政,2014(3):2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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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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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组织部,区委“两新”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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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社会治理体制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创新社会治理体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下简称非公组织)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社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影响越来越深入,二者在参与社会治理中可以大有作为。一、重庆市江北区社会治理的现实分析重庆市江北区已经进入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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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公有制经济 全面深化改革 治理体制 经济社会结构 重庆市江北区 治理能力 行业协会商会 社会活力 流动党员 重庆市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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