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可以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和民事诉讼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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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华,刘勇.合伙可以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和民事诉讼主体[J].法商研究,19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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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华 刘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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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华),厦门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刘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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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法学理论界对合伙是否可以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历来存在争议,①同时学者们对合伙是否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也有不同的见解。②显然,对这两个问题的研究有助于确定合伙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以及合理地解决因合伙事务发生的纠纷。本文拟从新的角度对此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并与学界同仁共同探讨。一、合伙可以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一)合伙的基本特征笔者认为,在探讨合伙是否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之前,首先需对合伙的基本内涵或基本特征作出合理的界定。应该说,现实生活中的合伙形态多种多样,学者们也依据不同的标准对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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