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应对光华寮案负完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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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奇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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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光华寮案是一个什么样的案件呢?其基本案情是:光华寮是一幢坐落在日本京都的五层楼房,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以中国人民的资财购置的、用作中国留学生的宿舍。1967年台湾当局起诉要求住光华寮的爱国华侨迁出,退还该宿舍。1977年9月京都地方法院以中日邦交已正常化,日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唯一合法的政府,因此,将该房产判归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但是原告不服,于1977年10月以“中华民国”名义向大阪高等法院上诉。大阪高等法院竟然受理该上诉,并于1982年4月作出判决,撤销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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