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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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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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近年来,我省一些地方气象台站的探测环境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严重影响了气象数据的采集及预测预报工作,也给长期积累的气象探测信息的准确性、代表性和连续性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切实加强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区、各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青海省气象条例》,提高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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