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13年5月3日,在历经长达一年半的纪委调查和检察院侦查起诉,原山东省副省长黄胜受贿案终于有了结果。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犯受贿罪的山东省原副省长黄胜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至2011年,黄胜多次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23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检察官起诉书上表明,今年59岁的黄胜,工作时间长达39年,前26年,他在公众形象里是一个踏踏实实干工作的好官员形象,而后的13年里,他的工作基本上与贪字紧密相连。13年里,从市长到副省长,他完成了一个从好官到贪官全部质变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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