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中国—东盟博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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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10月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第七次中国与东盟“10+1”领导人会议上建议:“为促进双方商界合作,中方建议从2004年起,每年在广西南宁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建议得到东盟国家领导人的普遍欢迎,并写入会后发表的主席声明。在这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同时建议举办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与中国—东盟博览会在南宁同期举行。2003年12月17日,商务部副部长安民在国务院新闻办记者招待会上宣布:从2004年起,中国—东盟博览会每年11月在广西首府南宁举行。见证中国—东盟博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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