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青少年社会教育的实证研究——以陕西省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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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褚宸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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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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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09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社会转型与城市化进程中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控制”(编号:09XJA820009)的阶段性成果.说明:本文和《社会教育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基于陕西省重点青少年的实证研究》(《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3年第3期)属于姊妹篇.本文的写作得到了共青团陕西省委的大力支持,以及西安文理学院教育学院樊彩霞副教授、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朱骞、西北政法大学禁毒法律与政策研究所李明恺、胡宝杰的协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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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陕西省青少年特别是重点青少年社会教育进行实证研究,发现社会教育机构以公办为主,分文化、文博、广电(传媒)、其他、特殊教育矫治五类。民办机构以基础教育阶段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为主。省政府、各地市和共青团三个渠道对社会教育的经费投入都不理想。同时,社会教育行政管理方面存在很多法律问题。从青少年角度,对其道德、法律知识、社会常识、谋生技能四个方面进行问卷调查,以普通青少年同重点青少年对比,分析两者在认知评价、教育需求、参加校外活动、新媒体影响等四个方面的异同。建议发挥社会教育在青少年全面发展中的作用,把社会教育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干预青少年的社会化过程并改善其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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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教育 重点青少年 违法犯罪 实证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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