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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合作社为土地注入活力
引用本文:黄颖.土地合作社为土地注入活力[J].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2013(10):17-18.
作者姓名:黄颖
作者单位:《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编辑部
摘    要:将土地交给合作社,农民答应吗?入社后,农民收入提高了吗? “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依照这项原则,2010年5月,崇州市隆兴镇黎坝村十五组30户农户自愿以101.27亩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股,成立杨柳土地股份合作社。到2013年5月,入社土地达506亩。2012年该社社员每亩平均分红1201元。2010年以来,崇州市运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股成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社,按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品牌化经营模式,从事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种植经营,有效解决了农村现有劳动力与现代农业要求不相适应、农村耕地经营粗放的问题,加快了现代农村发展步伐,促进了农民增收,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关 键 词:土地合作社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土地股份合作社  农村产权制度  经济作物种植  农村经济发展  农民收入  利益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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