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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须加强政府监督
作者姓名:白杨林
摘    要:日前,国务院对外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作为金融养老、以房养老的方式之一,我国将试点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齐老保险。“以房养老’再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从表面上看,“以房养老”是一种你情我愿的市场行为,发生在金融机构与房主之间,似乎政府的角色并不是那么明显。但问题在于,“以房养老”不同于其他普通的金融产品,它具有一些容易导致“市场失灵”的特殊性,比如:直接涉及公民的生老病死,不可预测的外部风险较多等。因而,假如没有政府的强力介入,“以房养老”很难启动并实施。

关 键 词:“以房养老”  政府监督  住房反向抵押  “市场失灵”  金融机构  养老服务业  市场行为  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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