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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名誉权保护专题研讨会综述
作者姓名:裘石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学院
摘    要:法人虽不具有自然人所特有的心理感受,但享有名誉权。转述(重复传播)针对特定人名誉不利的不实之词或虚假事实之信息,属于名誉侵权行为。被转述的信息具有权威性的,可以阻却侵权行为的构成。非单纯之转述超出被转述之信息的范围,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转述。

关 键 词:企业法人  名誉权  侵权行为  转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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