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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真情书写艳丽的人生——记模范人民调解员、内蒙古兴安盟科右中旗额木庭高勒工作部司法所长赵艳丽
引用本文:张宝华.用真情书写艳丽的人生——记模范人民调解员、内蒙古兴安盟科右中旗额木庭高勒工作部司法所长赵艳丽[J].人民调解,2007(10):9-10.
作者姓名:张宝华
作者单位:内蒙古兴安盟科右中旗宣传部
摘    要:在内蒙古兴安盟科右中旗,赵艳丽是唯一的女司法所长兼调委会主任。10多年来,这位蒙古族调解员用自己的真诚和执着,为额木庭高勒工作部的百姓架起了心与心的桥梁,撑起了一片和谐的天空,连续5年被评为全旗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06年被自治区司法厅荣记个人二等功。她所在的司法所连年被评为全旗司法行政系统目标管理突出单位,2005年被中共兴安盟委评为"群众满意苏木镇站所"。今年6月,赵艳丽被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关 键 词:内蒙古兴安盟  人民调解员  科右中旗  司法厅  所长  模范  人生  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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