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真情书写艳丽的人生——记模范人民调解员、内蒙古兴安盟科右中旗额木庭高勒工作部司法所长赵艳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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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宝华.用真情书写艳丽的人生——记模范人民调解员、内蒙古兴安盟科右中旗额木庭高勒工作部司法所长赵艳丽[J].人民调解,2007(1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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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宝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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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兴安盟科右中旗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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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内蒙古兴安盟科右中旗,赵艳丽是唯一的女司法所长兼调委会主任。10多年来,这位蒙古族调解员用自己的真诚和执着,为额木庭高勒工作部的百姓架起了心与心的桥梁,撑起了一片和谐的天空,连续5年被评为全旗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06年被自治区司法厅荣记个人二等功。她所在的司法所连年被评为全旗司法行政系统目标管理突出单位,2005年被中共兴安盟委评为"群众满意苏木镇站所"。今年6月,赵艳丽被司法部授予"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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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内蒙古兴安盟 人民调解员 科右中旗 司法厅 所长 模范 人生 书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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