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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鼓励和保护台商投资立法综述
作者姓名:招英
摘    要:为保护和鼓励台湾同胞在祖国大陆投资,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于1988年7月、1994年3月制定了《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以下简称《22条》)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以下简称《保护法》)。各地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这两部专门性法律、行政法规。福建、四川、江西、湖北、海南、广西、黑龙江、河南、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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