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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法工作的根本原则
作者姓名:
张英忠
作者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
摘 要:
政法工作的根本原则,是有关政法工作的方向、路线的问题。它是政法部门行使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完成各项政法工作任务所必须遵循的主要的或根本的准绳,直接指导或影响着政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只有坚持正确的根本原则,政法工作才能准确解决保护谁,打击谁,为谁服务,如何服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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