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解释法与动态解释法之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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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惠岭.实用解释法与动态解释法之应用[J].法律适用,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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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惠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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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最高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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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半个世纪以来,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丰富与发 展和社会关系日益复杂,法律界和普通公众对法法治 原则的理解发生了变化,相应的法律解释方法也得到了很大丰富,产生了一些适应新观念、新需求的的新的解释方法,其中影响较大的便是实用解释法和动态解释法。 一、实用解释法 顾名思义,实用解释法就是一种以最大价值(当然不只包括经济价值)判断为基础的法律解释方法。其直接的基础是实用主义哲学,而法律解释方法或法律理论中体现实用主义哲学思想最为充分的包括公平正义论、权利自由说以及法律经济分析学派等。在某些情况下,法律的经济分析方法可以更形象地表明实用解释法的基本思路,当然实用解释法的范围更加广泛,其基本判断标准可能不是经济效果,而是其他方面的效果,如社会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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