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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各办公室、各工作部门工作人员请假规则
摘    要:湖南省人民委員會令 (55)会人福字第○六二四號現颁發「湖南省人民委員會各辦公室、各工作部門工作人員請假規則」,希遵照執行。前湖南省人民政府一九五○年七月二十九日秘字第四一九號令公布之「湖南省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工作人員請假规則」,應即廢止。此命。省長程潛一九五五年七月六日第1條為嚴格機開制度,保證工作效率,特根據湖南省人民委員會辦事通則第十二條之規定,制定本規則。第二條請假事項及期限: (一)事假:工作人員因事必須請假時,可请事假。但一年累計一般不得超過十五天,如有特殊事故,得報經准假人酌情延長之。《二》病假:凡工作人員因病請假時,時間超過三天以上者,必須提出醫生診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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