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工程中的国家赔偿责任探究——以上海市11.15特大火灾事故的处理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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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煜华.政府采购工程中的国家赔偿责任探究——以上海市11.15特大火灾事故的处理为例[J].福建法学,2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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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煜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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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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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发生一起特大火灾事故。随着事故处理工作的展开,巨额赔偿成为焦点。政府是否应当担负赔偿责任,关键在于区分政府采购合同中的多重法律关系:政府与承包企业之间的关系、建立在合同基础上的行政委托法律关系、政府与受损公民之间的关系、行政加害给付所形成的国家赔偿法律关系等等。笔者认为,政府应当对受损公民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此后,如过错企业拒绝承担最终赔偿责任,政府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过错企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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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委托 行政加害给付 国家赔偿 过错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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