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三五”辽宁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
| |
摘 要: | <正>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政发[2017]4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十三五"辽宁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9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十三五"辽宁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为加快推进我省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法》)、《"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