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骨再骨折法医学鉴定1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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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缪勤昌.跟骨再骨折法医学鉴定1例[J].法律与医学杂志,2000,7(1):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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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缪勤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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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姜堰市人民法院!22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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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跟骨在足部整体功能上具有重要的作用 ,它既承受自距骨传导的负荷 ,又为小腿三头肌提供力臂 ,满足推进的需要 ,同时它还是足弓的重要组成部分 ,使足部富有弹性 ,缓解震荡1] 。跟骨骨折 ,伤者的行走功能受到影响 ,如损伤与疾病同时存在的 ,只分析伤病关系而不评定损伤程度。笔者曾鉴定 1例跟骨再次骨折的 ,现报道如下。朱某 ,男 ,1998年 4月 6日从 1米高处跌落 ,足部着地 ,左足跟骨骨折 ,治疗后骨折渐渐愈合 ,行走功能基本恢复。 1998年 10月 18日下午上班时与他人发生纠纷 ,他人拿水果刀在身后追赶 ,朱某跑向室外躲避 ,跑出约 10m滑倒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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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跟骨骨折 伤与病的关系 |
文章编号: | 1007-9297(2000)01-0012-01▲ |
修稿时间: | 199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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