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可怕的“财会贪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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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苏林.遏止可怕的“财会贪漏”[J].人民公安,20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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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苏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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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财会人员职务犯罪呈上升趋势,已经成为一种典型的犯罪现象——“财会贪漏”。这种现象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2004年8月17日,宋丈艾因贪污挪用公款终审被判处死刑。作为一名普通的财会人员,他的名字似乎不应与重大刑事犯罪联系在一起,但就是这名普通的财会人员却私自挪用了近亿元的国有资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最终认定,宋丈艾贪污挪用的1.1亿元公款已被他通过使用私刻存款单位财务专用章、负责人名章等方式,或进行侵吞、或用于个人投资的深圳某房地产项目等,从事经营牟利活动。法院以贪污罪和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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