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课要融思想教育与知识传授为一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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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军.法律基础课要融思想教育与知识传授为一体[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3(9):4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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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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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办 武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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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基础课是对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思想品德教育的主要渠道,是大学生的必修课程。在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中,既要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更要结合学生思想实际进行以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如何充分发挥法律基础课的作用,把思想教育和传授知识有机地结合起来,是需要我们在教学实践中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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