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系统理论视野中,未成年人教育是一个有机组成系统,其中家庭教育是这个系统的一个互动单元,而社会权力介入则是这个系统中的另一个互动单元。有组织地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就是使系统中各单元间形成良性互动。我们需要站在一个宏观的角度把握家庭教育与社会权力介入这两个互动单元的结构安排,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教育的基础,社会权力介入是家庭教育的补充,二者泾渭分明,又相互渗透、影响和转化。社会权力对家庭教育的介入应当有其边界,遵循自愿性、补充性、不得已性及自律性原则。家庭教育与社会权力两个单元的良性互动、协调配合是未成年人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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