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视域下“商标使用”的认定 |
| |
作者单位: | ;1.郑州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商标使用作为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前置性条件,在侵权领域如何正确理解与认定显得尤为重要。虽然《商标法》第48条已明确规定何为商标的使用,但能否直接适用于侵权中商标使用情形,有待进一步探讨。商标使用对于商标权人维权以及认定侵权人侵权来说意义非凡,明确维权使用与侵权使用二者在使用的主体、标准、对象及立法意图等方面的不同之处,进而从营利性、区分商品来源两个层面分析侵权视域商标使用的基本认定条件,同时厘清商标使用与混淆可能性之间相互独立的关系,有助于准确理解与适用商标使用。
|
关 键 词: | 商标权 商标侵权 商标使用 混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