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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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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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宁政办发[2018]7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行为,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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