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3年初,上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同意组建上海盛勤(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锦勤(集团)有限公司等事项的批复》,即沪府[2003]1号文件,按照该文件精神,在我局原所属服务经营事业单位的基础上,成立了盛勤和锦勤两个后勤集团公司,上海市政府向两个集团各注资1亿元人民币。两个集团公司主要承担三方面的职能:一是承担上海市各级机关政务活动的后勤服务保障,围绕各级机关政务活动需求,为机关提供高效、优质、文明、安全的后勤服务保障,并在上海市市级机关后勤服务机构转制过程中,担负安置部分后勤人员的改革任务;二是运用市场机制,整合机关后勤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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